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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问题

来源: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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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一直都是重要的问题之一,法院依据子女的意愿和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一般都会判给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由于环境的变化或者其他主观因素,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能变更吗?如果能,在哪些条件下可以申请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问题1:能否告诉大家夫妻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能变更吗?变更后是否受法律的保护呢?
  
  答:在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我国法律是允许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变更后是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的。
  
  问题2:既然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对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判定会是一种否决吗?两者有冲突或者矛盾吗?
  
  答:这种想法其实是多余的,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判定其实并无矛盾之处,更谈上不上是对之前判定的否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依据子女的意愿和各方面的综合因素考虑的,比如经济条件、对子女的关爱程度、居住和教育环境等。离婚后由于一些主观和客观原因,比如因严重疾病或伤残而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子女个人意愿发生改变,法律为了让子女继续享有被抚养权,更好地成长,所以允许子女抚养权的变更。这和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判定并无冲突,都是为了解决抚养权的纠纷,反而体现了子女被抚养权的顺延和法律的公正性。
  
  问题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需要什么条件吗?
  
  答: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并不是儿戏,不是说变更就变更的,需要满足四种情形之一。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些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需要,并且同时也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断的。
  
  问题4:原来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那如果对方不同意,该怎么办呢?
  
  答: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一种是双方无法协商时,通过法院起诉方式来解决。在此也建议夫妻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问题,因为站在子女的成长角度考虑,夫妻双方能协商解决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是最好不过,毕竟子女在经历父母离婚时容易留下一定的心理阴影或创伤,如果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上无法友好协商甚至闹上法庭,对子女的后续成长更不利。
  
  问题5:通过法院起诉方式来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法律是讲究客观事实和严谨性的,如果一方认定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通过法院起诉方式来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问题,一定要重视事实证据的收集。事实证据的收集可以从对方的债务相关证明、收入或工作变动证明、医疗鉴定证明、不良嗜好或未尽到抚养义务证明等方面入手。在此也提醒大家,通过法院起诉方式来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时,最好委托专业的婚姻诉讼律师,对相关事实证据的筛选和验证更精确,受理时也更有经验,能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到子女抚养权,协助当事人做好子女生活和心灵的照顾。
  
  通过以上的问答对话,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对子女的生活和心理影响不亚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带来的影响,作为父母双方,不管是协商解决还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都应站在子女的角度考虑,尽量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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